建言献策
理论学习

理论学习

关于成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7-11-07 12:46:42  浏览:

各党总支: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把学习和宣传十九大精神推向深入,把全校师生员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学校决定成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负责全校师生员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帮助广大师生准确理解和把握十九大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宣讲团顾问:校党委书记  穆瑞杰

校长        罗士喜

宣讲团团长: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曾照烨

宣讲团成员:王建昌  王凌彬  吴  达  王素云  邵红梅

    曹鸣岐  杨中冰  汪秀枝  赵  蕾  李卫平

    周英洁  耿瑞珍  郭  霞  李志伟  张燕妮

宣讲团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联系人:吴义辉,联系电话:65765344。

二、宣讲对象:校内各党总支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

三、宣讲时间:2017年11月9日至12月31日

四、宣讲形式:以总支为单位,采取重点辅导、互动答疑、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进行。

五、相关要求

1.宣讲团成员实行集体备课,应当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重大举措,围绕当前干部群众在学习贯彻中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存在的思想困惑,进行深入思考和研讨,力求更好地联系实际、回应群众关注关切,增强宣讲的针对性实效性。

2.宣讲内容要严格按照中宣部《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提纲》,切实把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讲清楚、讲明白,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师生群众更好地学习、领会和把握,并将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

3.各党总支要对宣讲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根据工作实际,精心布置筹划,按照宣讲团的分工安排(见附件),与宣讲团成员做好对接,安排好宣讲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配合工作。宣讲会后,应及时将宣讲会的通讯稿件发往学校党委宣传部。

附件:《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宣讲安排表》    

党委宣传部

2017年11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