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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校级文明单位考评复查结果的公示

发布者:  时间:2020-01-09 12:34:51  浏览: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级文明单位、文明个人评选推荐和在届校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工作的通知》(校党〔2019〕23号)要求,经部门自愿申报、集中考试测验、汇报展示、档案材料审查、校文明委综合审议、领导同意,拟推荐动物医药学院等12个单位(附件1)为2019年度校级文明单位,拟认定金融与会计学院等20个校级文明单位(附件2)2019年度复查合格,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映。

公示日期:2020年1月9日—2020年1月15日

校纪委监督电话:63515669

   宣传部电话:65765335

附件1

拟推荐2019年度校级文明单位名单

12个)

动物医药学院

党委宣传部

党委统战部

人事处

理学部

体育部

党委组织部

信息化办公室

文法学院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酒业学院)

图书馆

后勤处

附件2

拟认定2019年度复查合格校级文明单位名单

20个)

金融与会计学院

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校团委

马克思主义学院

物流与电商学院

外国语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能源与智能工程学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

旅游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招生办公室

艺术学院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校医院

包装与印刷工程学院

发展规划处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