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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员志愿者进社区集中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6-07-01 18:43:13  浏览:

各党总支:
    省文明办近日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做志愿表率·为党旗增辉——全省党员志愿者进社区集中服务月”活动的通知》(豫文明[2016]27号),对今年开展党员志愿者进社区集中服务月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现将文件予以转发,请各党总支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校文明办。
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各党总支的党员志愿服务大队要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积极开展党员志愿者进社区集中服务月活动
    按照学校《关于建立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各党总支均成立有党员志愿服务大队,各大队应按照通知精神,制定活动计划,集中开展好党员志愿者进社区集中服务月活动(6月26日-7月31日)。
    二、活动要和本部门工作实际相结合注重实效
党员志愿者进社区活动,要和本单位工作实际相结合,以“社区所需,党员所长”为原则,不搞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突出活动主题,重点围绕“五个一”进行
    活动要突出 “做志愿表率·为党旗增辉”这一鲜明主题,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党员积极参加,重点围绕“五个一”即进行一次民情家访、参加一次社区活动、开展一次政策宣讲、认领一个“微心愿”、加入一支服务团队开展党员志愿者进社区集中服务月活动。
    四、注意活动材料的收集
    活动过程中,应收集和保存相关活动资料。有关活动的计划、简报、总结、照片等资料,请于8月10日前报校文明办,电子版发邮箱:xuanchuan344@126.com;联系人:吴义辉;联系电话:86176038。
    附件:省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做志愿表率·为党旗增辉——全省党员志愿者进社区集中服务月”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