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南省教育厅网站获悉,根据《关于表彰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豫教思政〔2015〕177号)文件,我校韩国立、王友峰两位教师获得“河南省2015年度文明教师”荣誉称号,宋莹、周银行等6名学生获得“河南省2015年度文明学生”荣誉称号,工商管理学院2013级物流管理2班、会计学院2013级会计电算化1班等4个班级获得“河南省2015年度文明班级”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