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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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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佳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1-03-12 16:01:05  浏览: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直文明办《关于开展第七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豫直文明办〔2020〕7号)精神,更广泛地动员广大师生参与道德建设,弘扬良好道德风尚,营造崇尚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做道德模范的新风正气,促进师生道德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现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十佳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持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道德模范选树和宣传活动,用道德模范的力量激励广大师生员工立足岗位、争先进位,争做出彩河南人,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为凝心聚力建设全国知名全省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评选范围、标准、类别

我校在职和离退休教职工均可参加评选活动,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类别的评选,往届“十佳道德模范”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道德模范候选人的总体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单位干部职工群众的道德标杆、文明表率。

推荐类别:

1.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三、实施步骤

1.基层推荐。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和广泛动员师生参与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原则上推荐1名,按类别填报《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十佳道德模范”推荐表》,撰写2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纸质版于2021年3月28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文明建设科(龙子湖校区图书馆616房间),并连同个人近期2寸免冠标准照和3-5张工作、生活照片电子版发送至hnmyjjxywmb@126.com。联系人:袁三军,电话:65765335,13838177115。

2.评审公示。校文明办组织评委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对入围人选进行集中公示,同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提请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候选人。

3.表彰宣传。由校党委进行表彰。通过学校网站、宣传栏、校报、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对道德模范的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扩大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评选推荐“十佳道德模范”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选活动高效圆满进行。

2.严谨有序评选。要坚持标准从严、公正评选,认真做好基层推荐、材料审核、遴选上报等各环节工作,真正把道德标杆人物推荐上来,确保推荐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师生的检验。

3.广泛宣传学习。要广泛运用各类媒体平台,采用巡讲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道德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弘扬道德模范崇高精神,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宣传道德模范事迹、学习道德模范品质、践行道德模范精神的过程。

4.关爱道德模范。要持之以恒地关心关爱道德模范,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道德模范礼遇帮扶实施办法(暂行)》,组织道德模范参加重要节庆活动,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进行帮扶,给予他们更多的组织关心和社会关爱,在全校树立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附件: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十佳道德模范”推荐表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