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
《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对于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新时代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进一步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现将《条例》全文附后,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活动、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各单位主要领导、班子成员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自觉做到带头学《条例》、带头遵守《条例》、带头践行《条例》,带头监督《条例》执行,努力推动《条例》如脑入心、落地生根,从学习中不断涵养正气、淬炼思想、升华境界,引领广大师生员工真正做一个诚实守信的新时代好公民。
省发改委制作了宣传视频、展板、海报、手册、标语等一系列《条例》宣传材料,各单位可登录“信用中国(河南)网站https://www.xyhn.gov.cn/自行下载、参考使用。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划,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效;做好学习活动图像、文字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及总结归档工作,并将学习总结材料电子版(含图片、文字)以党委、党总支为单位,7月10日下午5:00前报送至hnmyjjxywmb@126.com。
党委宣传部
2020年7月1日